A:比賽名稱按照秩序冊上名稱抄寫,大項是指羽毛球、田徑、武術、跆拳道等,小項是指具體參加的項目,如混合雙打、女子100米,女子三級跳遠,男子武術套路劍術,女子58KG等。地點按照秩序冊上填寫,成績,按照成績冊上填寫,如田徑100米,11.37。400米,1:02.56。身份證復印件張貼在框以內,按照身份證大小剪裁貼好,模糊不清不予受理。尤其要注意田徑、射擊、游泳等項目必須提交成績證明單。集體項目要提供上場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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